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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严明纪律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和 不良习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11:29:22


集团各部门:

中秋、国庆期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精神,抓住关键节点,持续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和不良习气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严明纪律规矩。9月20日至9月30日,市纪委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分组分区域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纠正“四风”和不良习气情况开展了明察暗访,重申强调廉洁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以节礼或节日福利为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或滥发津补贴等;严禁以公务活动为名,变相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或公款宴请。同时,注重预防“四风”和不良习气新伎俩、新动向,比如“一桌餐”、私车公养等问题。

2.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履行集团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与当前市纪委开展的纠正“四风”和不良习气“1+X”集中督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反对“四风”,纠正不良习气,同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3.严肃执纪问责。对于“两节”期间无视纪律要求,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特别是披着“隐形衣”、戴上“防护罩”、躲进“青纱帐”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不良习气和“四风”问题突出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责任追究。

 

 

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