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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18:08:20


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为龙岩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之一,是一家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城市公共服务运营,建筑材料生产经营,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金融服务等业务板块为一体的城市建设综合运营服务集团公司。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遴选)集团及所属企业工作人员3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开招聘(遴选)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正式员工(16名)

(三)公开招聘劳务派遣(7名)

(四)公开招聘项目用工(4名)

注:

(一)上述任职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为准。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二)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应届生身份认定以拟聘用人员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即当年度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不影响其应届生身份认定;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另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也可报考应届生岗位;

3.基层项目服务期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除满足上述的任职资格条件外,报名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党纪、政务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统筹、决策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具有创业、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公司岗位分配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及组织考试、健康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8:30起至2023年7月22日18:30止,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数字化网络报名系统(http://er.vlongyan.cn)。本系统报名采用任职资格承诺制,报考者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入自查自审任职资格条件承诺界面。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提交报名并缴费,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需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ycfjtzp@163.com,公开招聘(遴选)工作小组将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597-3298261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4.在资格审查环节,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①与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年限相吻合的聘用(劳动)合同(合同中需体现出从事的岗位名称;若未体现,则无法证明具备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证明(需加盖公章);

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系统内显示的应聘人员的工作履历信息;

④其它能够充分证明工作经历(验)的证明材料等。(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证明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5)满足任职资格的其它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照片1张;

(7)报名成功后,需将所有材料扫描收集至1个PDF文档内,并以“城发集团-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ycfjtzp@163.com。

(二)组织考试和资格审核

公开招聘的岗位原则上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需达1:3,公开招聘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高级职称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和公开遴选的岗位原则上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需达1:2,未达到时,需由公开招聘(遴选)工作小组研究是否开考或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为:根据岗位的需要,分为面试、笔试+面试两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206、208、209、213、302、303、304、401、402、403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所需专业知识;202、204、205、207、210、212、305岗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内容考公共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迟到(笔试开考15分钟后)或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招聘岗位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条件进入面试的人数需达到1:3比例,未达到时,需由公开招聘(遴选)工作小组研究是否开考。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岗位代码为101、102、104、106、108、201、206、208、209、211、213、301、302、303、304、401、402、403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岗位代码为202、204、205、207、210、212、305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5-7名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专家组面试现场当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笔试、面试的成绩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最高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仅面试的岗位代码:101、102、104、106、108、201、211、301。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2)笔试+面试的岗位代码:202、204、205、206、207、208、209、210、212、213、302、303、304、305、401、402、403。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健康体检

根据各岗位最终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结果不合格情况,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再行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或体检合格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每个职位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提出聘用职位的建议人选。用人单位重点考察确定人选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综治、银行征信问题及个人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等。

(五)研究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e龙岩、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六)聘用

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造成报考岗位空缺,可按照招聘岗位总成绩的排序,按程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四、员工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

(二)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入职前,积极收回外挂证书,不参与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外借单位的经营管理等兼职活动,因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外借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录用人员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关注e龙岩、龙岩人才发展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的动态将在上述渠道发布。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招聘全过程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

(五)拟聘用人选如在考察、体检、公示或聘用等过程自愿放弃的,由公开招聘(遴选)工作小组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六)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拟聘用人员失信名单,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辞职的,由龙岩城发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动态统一管理。即: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三年内不能参与报考龙岩城发集团及权属企业人员招聘;若服务的年限不满1年(含试用期)的员工辞职的,五年内不能报考龙岩城发集团及权属企业人员招聘。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龙岩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