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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龙岩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10 17:52:08


龙岩学院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核心区,拥有红色圣地、客家祖地、生态福地、创业宝地四张亮丽的名片。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福建省文明校园。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4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证书落款时间截止为2025年8月31日。

(五)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站和相应二级单位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各专业报名时间将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站和相应二级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阶段不接收纸质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序号+招聘单位+姓名”,并以“岗位序号+招聘单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相应二级单位招聘邮箱(见《2025年龙岩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方案》招聘岗位及要求),报名材料包括:

1.《2025年龙岩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提交个人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

4.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扫描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经我校人事处审核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1.相应二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2.相应二级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相关岗位还需参加技能测试),由二级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4.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5.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与地点将在龙岩学院人事处和相应二级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

(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组织。由龙岩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学院人事处和相应二级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会议审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2.聘期内待遇参照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同级同类聘用人员。

九、其他

(一)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龙岩学院人事处及相关二级单位组织,二级单位具体实施。龙岩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7-2793728。

十一、联系方式

详见《2025年龙岩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方案》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2025年龙岩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报名表及个人承诺书


龙岩学院

 2025年3月7日